彭坤業涉關說案 法務部檢審委員提案行政處分
2020/2/14 12:21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法務部檢審會今天早上開會討論檢察長10名入圍人選,但會中票選委員林達就前桃檢檢察長彭坤業接受前部長邱太三關說疑案,提案建議依法官法,對彭坤業予以行政監督處分。
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由法務部長指派4人、檢察總長及其指派3人、9名由全體檢察官票選產生的委員組成;檢察長共5個職缺,檢審會票選委員昨天公布10名入圍人選並於今天開會正式提出討論,已確認通過,後續將由法務部長蔡清祥從中圈選5人派任。10人為洪培根、王俊力、林嚞慧、陳松吉、李嘉明、李海龍、謝名冠、張云綺、張春暉以及張介欽。
關說疑案起於,桃園地檢署起訴壢新醫院院長張煥禎逃漏稅案,法院審理期間,檢察官論壇去年3月傳出時任檢察長彭坤業指示公訴檢察官促成認罪協商,遭檢察官質疑關說拒絕而提出質疑。
事發後,彭坤業改調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高檢署也組成調查小組,認定彭坤業因前法務部長邱太三「提醒」而指示已決定不再協商的公訴檢察官繼續與被告辯護人協商,以彭坤業未依規定通知政風機構,報請法務部進行後續處置。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彭坤業部分移送監察院審查。
監察院就此關說疑案立案調查,2月11日召開第2次彈劾案審查會,邱太三、彭坤業均彈劾未通過。蔡清祥2月12日指出,尊重監察院決定,等收到監院的報告交由檢審會做後續處理。
檢審會票選委員林達今天在會中提案表示,彭坤業在疑案中,好像總機「轉達」、櫃台「代收」,讓外力長驅直入,直接對檢察官個案做出調整,這難道不是對檢察獨立的徹底毀壞嗎?因此建議,就彭坤業毀壞檢察獨立,嚴重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及法官法規定,應予以行政監督處分,以維護檢察官官箴,樹立檢察長的準則。(編輯:李錫璋)109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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