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鴻猷53刀刺死陸籍妻 女兒求情法官判輕一點
2020/2/3 17:21(2/3 17:46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宜蘭民眾呂鴻猷被控懷疑陸籍妻子另結新歡,53刀刺死妻子,一審遭判12年8月。二審高院今天開庭,呂男說中風走路易跌倒,請求具保停押,呂男的女兒則當庭請求法官判輕一點。
判決指出,61歲的呂鴻猷被控去年8月6日在大陸籍妻子經營的檳榔攤發生口角後,兩人返回宜蘭縣頭城住處又再次發生口角,呂男因懷疑王姓妻子另有新歡且堅持離家,持水果刀朝王女的頸部、背部、胸部等要害猛刺,造成女方頸部13傷、胸部16傷、背部24傷,導致頸動脈、心臟等受傷而大出血,最後因出血性休克死亡。隔天凌晨,18歲的女兒返家發現母親傷勢及倒在臥房,將母親緊急送醫仍宣告死亡。
判決指出,呂男犯案後,將水果刀放入房間抽屜後離開,前往胞妹台北巿住處告知殺人情形,呂妹報警,呂男隨即離開前往桃園,後來在桃園遭警方逮捕。
一審宜蘭地院依殺人罪判呂男12年8月,呂男及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首次開庭。
呂男庭上坦承犯行,感到很後悔,他有中風,走路會跌倒,聲請具保停押,讓他可接受醫治調養身體;當初會去桃園是因為要找妻子的好朋友,請聯絡妻子的家裡人,但當天沒有找到妻子的好朋友。
法官詢問出庭的18歲的女兒對本案意見,她僅說「判輕一點」。
呂男委任律師則說,呂男和妻子結婚19年,因妻子堅持離婚及離家,呂男一時氣憤犯下大錯,深感後悔。(編輯:方沛清)10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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