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金溥聰金狗男寵 男子判賠20萬元
2019/12/31 18:37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1日電)王姓男子涉在網路上留言指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是「金狗男寵」,金溥聰提告。刑事部分,判決王男拘役40天確定;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王男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
王姓男子被控去年6月間涉在一則報導私菸的網路新聞下,以「殺光燒金鬼奴和狗煙奴」帳號留下「煙奴不要怕,快找金溥聰金狗男寵」等文字。
金溥聰得知後提起告訴,檢方認為,王男言論已貶損金溥聰的名譽及社會人格地位,依妨害名譽罪嫌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王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台灣高等法院27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王男須賠償金溥聰新台幣20萬元,全案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0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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