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千毅抗告案裁判遭質疑 高雄兩法院澄清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5日電)涉高雄直播主之亂在押直播主連千毅的委任律師葉銘進質疑所提抗告案,法院提前定延押庭日期及速遭駁回等,高雄地方法院與高雄高分院都澄清有所誤會。
連千毅羈押期11月22日屆滿,對於媒體報導葉銘進質疑檢方尚未製作聲請書,法院就定召開延押庭日期,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楊國祥今天表示,雄院是在收受檢察官延長羈押聲請書後,才正式通知葉銘進召開延長羈押庭時間。未提前定召開延押庭日期。
高雄地方法院發布新聞表示,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中的延長羈押,必須由檢察官附具體理由,至遲於羈押期間屆滿5日前聲請法院裁定,經法院訊問被告後,以裁定延長。
高雄地方法院表示,連千毅羈押期將屆滿,因屬社會矚目案件需召開合議庭,承辦審判長因11月15日、20至22日請公假,同年月16、17日為假日,另同年月18、19日已定期開庭,為符合法律規定,承辦書記官於同年月11日以電話向高雄地檢署承辦書記官通知「本案如欲聲請延長羈押,請盡早聲請,以免無法順利排出庭期。」雄檢書記官回覆會報告檢察官,如要聲請延長羈押,會在同年月13日前提出聲請狀。
高雄地方法院表示,為因應雄檢有可能聲請延長羈押,而有預留法官、檢察官及律師庭期必要,法官指示書記官於11月11日致電葉銘進請預留同年月14日上午10時30分時間,以避免檢方聲請延押時,律師衝庭。等到檢方正式提出延長羈押聲請狀時,會再與葉銘進確定開庭的確切時間。當時葉銘進也表示這時段可以開庭,所以當時致電律師只是請預留時間而已。
高雄地方法院於11月12日收受檢察官聲請延長羈押聲請書,當天分案,承辦審判長批示審理單,依先前經葉銘進同意所預留庭期,定於同年月14日上午10時30分召開延長羈押庭。書記官收受審理單後,立即於12日以電話通知檢察官及葉銘進,提醒當事人雙方準時到場,並依審理單內容製作傳票寄送,有聲請書、審理單及傳票送達證書在卷可憑。
高雄地方法院指出,是在收受檢察官延長羈押聲請書後,才正式通知葉銘進召開延長羈押庭時間。媒體報導葉銘進表示檢察官尚未製作聲請書,法院就定在11月14日召開延長羈押庭云云,是將電話通知律師預留時間作法,誤認為是正式通知庭期,顯有所誤會。
對於媒體報導連千毅抗告案,高雄高分院於收案幾天內即裁定駁回延長羈押抗告,可見輕率,可說是未審先判等,高雄高分院發布新聞表示,實屬誤會。
高雄高分院表示,連千毅不服高雄地方法院延長羈押裁定,提起抗告,11月29日高雄高分院分案審理,合議庭於12月2日下午裁定抗告駁回。因抗告人在羈押中,攸關人身自由保障,就應妥適迅速審理,合議庭在收案第4天作出裁定,沒未審先判,更不能將妥速審判,任意指為輕率裁判。關於記者如何於12月2日晚間得知本件裁定結果,正著手調查了解。
今年9月發生的直播主之亂引發高雄街頭砸車、開槍砸店等街頭暴力事件,高雄檢警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涉案連千毅及鄭又仁等遭逮,其中連千毅9月23日收押,鄭又仁以新台幣35萬元交保。(編輯:黃世雅)10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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