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涉妨害家庭 施建安獲不起訴處分
2019/11/5 11:47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5日電)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總經理施建安被控與張姓女秘書通姦,張女丈夫高姓男子到台北地檢署提告兩人涉妨害家庭罪。雙方和解後高男撤告,檢方將施建安及張女不起訴處分。
高男提告指出,施建安是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總經理,張女是他的秘書,兩人基於相姦、通姦犯意,自民國106年5月間起,在張女位於台北市農安街租屋處發生性行為。
高男表示,他察覺有異,去年8月間在他名下、張女駕駛的自用小客車放置錄音筆,錄到施建安與張女「抱緊一點」、「我們偷吃要會擦嘴」等親密對話,且伴隨接吻、呻吟聲,因此控告張女通姦罪、施建安相姦罪。
檢方指出,高男與施建安、張女在偵查過程中調解成立,高男撤回告訴。台北地檢署依法將施、張不起訴處分。(編輯:李亨山)10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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