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茂騰殺害分屍同居女友 一審判無期徒刑
2019/10/3 09:42(10/3 09:52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3日電)台南市男子吳茂騰今年1月涉嫌殺害大他12歲的張姓同居女友,且在住處浴室分屍後丟棄。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這起分屍案發生於今年1月8日晚上,30歲吳茂騰和42歲張女起口角,吳茂騰憤而勒斃張女後,再出門購買分屍工具,在台南市東區住處浴室將張女肢解成7大塊,分裝為3個塑膠袋,搬到張女的汽車上,隔天再運到東區巴克禮公園附近草叢丟棄。
吳茂騰犯案後,將張女手機砸毀丟掉,再把張女汽車送到洗車場清洗,張女的兒子因連絡不上母親而報警,警方找到張女汽車後,繼而逮捕吳茂騰,吳茂騰坦承犯行後被收押。
台南地院審理吳茂騰殺人分屍案時,吳茂騰的母親以證人身分被傳訊出庭,吳母為兒子向法官求情,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請求從重量刑,死者家屬則要求判處死刑。(編輯:李錫璋)108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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