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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檢察官詹昭書涉貪 提早報到入監

2019/9/23 23:42(9/24 09: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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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3日電)前竹檢檢察官詹昭書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日前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竹檢原訂明天上午9時半傳他到案,詹自願今晚提早報到接受有期徒刑執行,晚間檢方訊後依法發監執行。

竹檢表示,詹昭書在西元2009年至2010年間,利用檢察官身分及執行職務機會,向張姓業者聲稱可協助處理刑事案件,並要求張男得支付相對報酬,過程中,詹共詐得新台幣73萬6000餘元,但詹卻未依照承諾協助張男處理相關刑案。

竹檢指出,檢方在2011年12月將詹起訴後,經高等法院3次將詹判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並沒收犯罪所得,且在19日由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竹檢表示,最高檢察署依法務部頒「防範刑事判決確定案件受刑人逃匿聯繫作業要點」層轉通知新竹地檢署,竹檢依法分案辦理發監執行作業,開立傳票通知詹在24日上午9時30分到案,且啟動防逃機制,以不侵害詹的隱私方式下,對他進行監控。詹則提前主動到案,並在今晚發監執行。(編輯:林治平)10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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