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桃園4警包庇賭場案 一審判刑最重14年
2019/8/22 17:26
(中央社記者葉臻新北22日電)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桃園市員警包庇賭場案,起訴4名員警和白手套、賭場業者等人,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4名員警遭判14年至2年8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7年至2年。
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桃園市員警集體包庇賭場案,當時任職於台北市北投分局、桃園市大園分局等4名員警,涉嫌向業者洩漏警方臨檢賭場消息,包庇轄區麻將及天九牌流動賭場,新北地檢署在2017年3月依貪污、洩密、包庇賭場等罪嫌,起訴4名員警及白手套、賭場業者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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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依照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等罪,判處台北市北投警分局前偵查佐余松霖8年、褫奪公權5年;台北市北投警分局長安派出所前副所長莊慶福11年6月、褫奪公權6年;台北市北投警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前巡佐陳進發2年8月、褫奪公權2年;桃園市大園警分局偵查隊前小隊長江福吉14年、褫奪公權7年。
另13名賭場業者、白手套,也被依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被判刑。全案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0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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