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工後華航工會理事空少調地勤 一審判無效
2019/7/29 19:07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9日電)華航空服員3年前罷工後的隔年,華航工會理事潘家洛由空服員改調地勤,華航提起確認調職命令有效民事訴訟,高雄地院認為,調職無非勞資緊張後翻舊帳,違反工會法予以駁回。
判決指出,潘家洛原任空服員,民國105年1月起陸續擔任工會幹部並參加工會活動,105年6月底發生華航空服員罷工形成勞資緊張關係,華航106年10月以未依規定請假、就制服統一規範不願聽從指揮等理由,將潘家洛從空服員調為台灣貨運中心高雄貨運部貨運管制員,潘家洛質疑遭秋後算帳向勞動部申訴成功,華航不服提確認調職命令有效民事訴訟。
華航主張,潘家洛104年遭反映有職場性騷擾不當行為、105年2月及10月兩度遭指不聽管理指揮、不遵守安全規範,106年3月更以過敏為由執意要戴手套執勤,無視公司規範與管理,認為潘已不適任空服員,將他調至地勤。
潘家洛指出,曾提書面申請戴手套執勤,反被空服組以「不確定過敏源是否存在於飛機客艙」為由拒核可,況且調職理由不乏是往事重提,也未達記過程度,不符降調地勤規定。他從空服員調為貨運管制員,工資實質減少,調職後大部分上夜班也難兼顧照顧幼子。
法官認為,華航明知潘家洛患接觸性蕁麻疹,對其申請戴手套防護拒絕核可,「處處刁難已屬可議」,其中調職理由涉及性騷擾、未聽從指令熱餐、無視機上安全規範也都已事隔1年以上且當下僅口頭警告,沒其他處分,反而在勞資緊張關係後再來翻舊帳,更見動機非純。(編輯:翁翠萍)108072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