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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場停車場打飛靶 新北市警局:最高可罰5萬元

2019/6/10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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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10日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今晚針對有人在頂福靶場停車場射飛靶的報導表示,經體育署確認由警方管轄,將依法對台北市體育總會射擊委員會及教練開罰,最高可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

有民眾向媒體投訴稱上月開車行經林口區頂福靶場附近時,發現有人在靶場的停車場打飛靶,擔心可能造成公共安全問題。媒體報導後,轄區警方就進行了解,但是並未接獲相關報案紀錄。

由於頂福靶場是由台北市體育總會所屬射擊委員會及射擊協會共同承租經營。媒體報導後,鄒姓教練表示,已向北市體育總會提出報告,但未獲總會授權對外表示意見。北市體育總會則回應,已向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體育局提出檢討報告,不就此案對外說明。

新北市警局今晚表示,民眾檢舉該靶場某射擊團體於靶場內非射擊區域從事射擊行為,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教育部體育署函請台北市政府查處,經體育署認定射擊行為確實違反射擊運動槍枝彈藥管理辦法,將由市警局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6條之1第3項裁罰5萬元以下罰鍰。

市警局表示,由於過去沒有類似裁罰案例,警方明天將與體育署等單位研商罰鍰金額,視情節輕重對台北市體育總會射擊委員會及鄒姓教練開罰。(編輯:陳俊碩)10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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