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涉收回扣 前車城鄉長林錫章判刑14年6月定讞

2019/3/21 16:3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1日電)屏東縣車城鄉前鄉長林錫章被控夥同機要辦事員等人收取回扣共新台幣43萬元,二審時被判刑14年6月,褫奪公權7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林錫章等人上訴,全案定讞。

最高法院新聞稿指出,林錫章自民國99年3月1日起擔任車城鄉長,涉嫌在102、103年間,藉由經辦「車城鄉社皆坑溪災害復建工程」、「保力村保力路巷道道路改善工程」,向得標廠商收取回扣共43萬元。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依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判處林錫章1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7年。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二審另判處與林錫章共同收回扣的前鄉公所機要辦事員趙清連12年6月,褫奪公權7年,林的友人駱文宗判刑10年2月,褫奪公權7年。

林錫章等3人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並無違誤,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編輯:張銘坤)108032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