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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指黃國昌岳父中國投資蓋廠 判賠50萬

2018/12/2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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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立委黃國昌不滿中國時報指岳父到中國蓋千坪廠房,報導中的工廠照片也非岳父所開,提告求償,一審勝訴,經上訴,二審今天仍判中時與副總編輯王健聖連帶賠償50萬元、登報道歉。

黃國昌主張,中國時報在民國104年12月27日以「養雞種樹?黃國昌謊言被戳破」為標題,報導岳父高熙治在中國山東投資上億元的農業園區,土地上蓋有工廠、占地約3000坪等文字說明。

黃國昌指出,報導中搭配的照片為龍口市水利公司,但這與原告家屬毫無關係,而且所謂的農業園區,並無大型廠房等措施;讀者在閱讀這篇文章後,會誤解他岳父在山東有投資上千坪廠房、自己說謊等情形,侵害他的名譽權。

黃國昌因此對中國時報、王健聖提告連帶賠償500萬元,且要求在中國時報等7家紙媒的全國版頭版刊登道歉啟事1日。

一審台北地院審理後根據相關事證,認定王健聖未能證明已盡合理查證義務,過失侵害黃國昌的名譽權,中國時報則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北院審酌黃國昌及王健聖的財產情形,以及中國時報實收資本額等情況,判中時與王健聖連帶給付50萬元給黃國昌;登報道歉部分,則判要在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的全國版政治綜合版刊登道歉啟事1日。

中國時報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定一審判決並無違誤,維持原判,駁回上訴,全案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0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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