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女醫性關係獲職務 男醫師誹謗被判刑
2018/12/7 15:11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7日電)洪姓醫師去年3月與同院的吳姓女醫師起口角,以言語、臉書影射對方藉由發生性關係,以獲取工作職務,吳女發現後提告,法院審理時洪男不認罪,依誹謗罪判處拘役80日、可上訴。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47歲洪姓男子曾任台中一所醫院骨科醫師,吳姓女子則為同院心臟外科醫師,民國106年3月2日11時30分,兩人在院內開刀房休息室,因開刀房安排起口角。
洪男在休息室內,尚有10餘人在場的公開場合,大聲表示「我們又不是女人有男人靠著,我們就是自己刀開好就好啦」、「我們脫光衣服找人睡,人家也不見得給我們睡」等語。
同年3月6日,洪男又在臉書(Facebook)以暱稱「兩把刀」發文,「敝院十分重視人才,吳姓外科住院醫師已經是公職醫師」、「她是長腿妹妹,像我們這種就算脫衣服也沒人理」,吳女看到貼文後蒐證提告,台中地檢署依誹謗罪嫌將洪男起訴。
洪男審理時,辯稱吳女靠別人獲得職務是具體事實,另外「長腿妹妹、脫光衣服也沒人理」等語,是自我解嘲的方式,他沒有誹謗的犯意。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洪男身為高知識分子,竟在公開場合、臉書上,先後以言語、文字影射被害人,藉由與他人發生性關係而獲取工作上的待遇,貶損在社會上的人格地位,犯後態度欠佳、未達和解,判處拘役80日,可上訴。(編輯:翁翠萍)10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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