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手遭指裝盲詐保 盼暫緩入監執行別成冤案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11日電)前手球國手陳敬鎧被控裝盲詐保,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入監執行在即。人權團體今天質疑全案有重大瑕疵,籲請暫緩入監執行,別成冤案;陳敬鎧也重申清白,「沒有詐騙」。
陳敬鎧西元2009年間因一場車禍視力受損,獲3家保險公司理賠共新台幣500多萬元,事後被控裝瞎詐保,一審被判4年10月,陳敬鎧不服上訴;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認為,陳敬鎧雖車禍造成視力受損,但依陳敬鎧車禍後還能跳接飛盤,且返校應試時還能閱讀試卷並作答,依綜合判斷視力受損程度應未達理賠標準,依3個詐欺罪分別量刑,但原審判刑過重,改判1年2月。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民間團體下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司改會表示,陳敬鎧遭法院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得以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義務律師團緊急救援已聲請再審,監察委員也在調查。不過,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已發出執行命令,要求陳敬鎧14日前繳清「犯罪所得」500多萬元,否則就不得易科罰金,須入監執行。
陳敬鎧在記者會哽咽表示,視覺真的有障礙,「我沒有騙人,也沒有詐騙。」
「我真的看不到」,陳敬鎧說,不會逃跑,但如果入監服刑,真的無法自理。「如果檢察官願意給我機會,我會盡可能努力還款,一次全部還款不可能,但若願意讓我分期,我會接受。」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吳玉琴、王榮璋、黃國書、鍾孔炤與劉建國等人也出席記者會,吳玉琴說,「我們不能漠視、冷漠,我們應該站出來聲援。」
她說,拿到身心障礙手冊的陳敬鎧視覺不是眼球出問題,而是腦部視覺處理中心無法接受眼球訊息,經醫學檢驗,但法院不採納。
吳玉琴表示,易科罰金約42萬元,但雄檢執行命令要求陳敬鎧須先繳清「犯罪所得」才能易科罰金,陳敬鎧不是認罪,只是迫於無奈要繳還,但即使如此,怎麼繳得起,強人所難,這些錢都已用在醫療及生活重建。
王榮璋說,障礙鑑定在醫學有非常嚴格的標準,如果法官不相信醫學專業鑑定,只從個人對障礙者有限的經驗論定,是有可能發生冤獄。(編輯:李明宗)10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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