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民調:9成受訪者要法官和民眾共同審判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9日電)司法院今天公布國民參審民調數據;網路調查部分,有93.6%的受訪者認為,審判案件應由法官與民眾共同決定。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說,希望將來定期或不定期做民調,隨時掌握。
司法院今天舉行「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民意調查發布記者會」。司法院刑事廳長蘇素娥表示,這次的民調是委託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進行電話及網路民意調查,希望藉此了解一般民眾的意見,確認國民法官制度是否足以回應民眾的實際期待。
蘇素娥介紹民調報告中的4個題目。電話民調顯示有53.4%(網路民調68.7%)的受訪者認為「民眾有能力參與審判」;如果讓法官與民眾共同討論審判案件,電話民調顯示有72.7%(網路民調80.5%)的受訪者「更敢說出自己的想法」。
此外,如果讓法官與民眾共同討論審判的案件,電話民調顯示有56.5%(網路民調71.5%)受訪者認為,會讓民眾對案情更加瞭解;如果民眾可以參與審判案件時,電話民調顯示有82.6%(網路民調93.6%)的受訪者認為,應由法官和參與審判民眾共同決定。
記者問呂太郎,未來是否繼續做類似的民調等問題;呂答,世界上幾乎沒有一個國家的參審、陪審制是一模一樣的,司法院作為政策推動者,有責任制定國民所需要、符合憲政體制的制度,希望未來定期或不定期做民調,就算法律施行也要繼續做,要隨時掌握、瞭解。
蘇素娥指出,網路調查期間為2月7日至2月12日,以該中心歷次調查蒐集的受訪者資料庫為調查對象,共計完成800份。電話訪問期間為民國106年12月25日至同年12月30日,採分層比例隨機抽樣訪問台灣地區年滿20歲以上一般民眾,共計完成1296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正負2.7個百分點內。(編輯:張芷瑄)10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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