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生操課身亡 陸軍司令部判賠476萬元
2018/4/3 19:35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日電)一名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周黃姓入伍生操課時熱衰竭身亡,父母向陸軍司令部請求國賠。高院認為,陸軍司令部與周黃各有7成、3成責任,今天判決陸軍司令部共賠償476萬餘元。
台灣高等法院新聞稿指出,案發當時為高溫高濕天候,授課的謝姓連長疏於注意周黃姓入伍生身體不適,並未適時下令停止操練,陸軍司令部應負賠償責任。
高院也認為,謝姓連長授課前曾指示若有不適應立即停止操作並反映,周黃姓入伍生就讀高職時多次參與運動競技並獲獎,應了解從事激烈運動若不適應立即中止,但周黃姓入伍生身體不適卻未停止操作,也未向連長、鄰兵反映,應負3成責任。
新聞稿指出,周黃姓男子是空軍航空技術學院二專班的學生,民國101年7月前往陸軍司令部所屬部隊接受入伍訓練,卻在參加500公尺障礙超越戰技訓練,於低絆網區操課時,在連續爬行3趟後舉手表示不舒服隨即昏倒,送醫後因高溫病不治。
新聞稿提到,案發當時室外溫度超過35度、相對溼度超過59%,防中暑危險系數超過40,現場並豎立紅旗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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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認為,依據同場的入伍生證詞,周黃姓男子第3趟操練已明顯速度變慢,謝姓連長卻未依軍方安全規定注意學員身體狀況,適時停止操課,直到周黃姓入伍生操練第3趟後才下令停止,應對周黃姓男子之死負過失責任。
周黃姓男子的父母提起國家賠償之訴,一審勝訴。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上訴二審,高院認為周黃姓男子也有責任,因此酌減賠償金額,改判陸軍司令部賠償父親新台幣217萬餘元,賠償母親258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編輯:李亨山)10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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