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殺久病阿公判5年 孫求二審法官輕判
2017/12/16 16:44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6日電)桃園78歲老婦被控殺害久病纏身丈夫,一審遭判5年。高院二審日前首開庭,她泣訴是丈夫多次哀求終結痛苦「死去卡快活」才動手,孫子則當庭求情法官以「加工自殺」論罪輕判阿嬤。
全案緣於,79歲的桃園大地主劉姓老翁去年8月間在住處遭人朝頭部砍殺多刀致死,劉妻則稱是陌生男子闖入家中,疑劫財不成,持刀殺人;老翁頭七時,劉妻向家人坦承劉翁久病厭世,求她動手結束生命,並向警方投案。一審桃園地方法院8月底審酌劉妻持刀砍殺15刀以及刑法第19條減刑等情形,依殺人罪判她5年徒刑。
案經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日前首次開庭。劉妻在庭上哽咽泣訴,她承認犯罪,動手殺夫,但年紀大了,身體不好,每天吃三次藥,希望法官判輕一點,平時是她照顧久病的丈夫,丈夫多次說很痛苦,哀求她幫忙終結生命,當天丈夫說「死去卡快活,吃藥吃怕很想死」,她決定動手。
劉翁孫子則說,阿嬤身體狀況不好,平時有吃降血壓藥,發生這件悲劇,加害人及被害人都是自己長輩,他們很為難。
孫子還說,阿公尿失禁、失智及患有高血壓等病,平時白天都是阿嬤照顧,阿嬤年紀大又手腳無力,照顧阿公的重任使她身心壓力大,晚上父親及叔叔下班回家,就會接手照顧阿公,他們本來想請看護,未料就發生憾事,請求法官,本件應適用刑法第275條第1項的「加工自殺」論罪,也適用刑法59條「情勘憫恕」等情給予阿嬤減刑並輕判。
法官庭末諭知,本件明年1月3日再開庭。10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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