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戰隊員虐殺流浪犬 班長上訴遭駁回
2017/11/21 15:06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1日電)海軍陸戰隊員虐殺流浪犬案,一審依違反動保法各處3士官兵6個月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10至15萬元;其中班長陳祐才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天宣判,上訴駁回。
民主進步黨籍高雄市議員陳信瑜去年6月在影音網站YouTube貼出一段虐狗影片,一隻小白狗被鐵鍊懸吊,不斷掙扎,活活被吊死,影片中的軍人還口呼陸戰隊的隊呼,查出是駐防在高雄壽山的海軍陸戰隊員班長陳祐才與一兵張峰瑜、胡家瑋。
虐狗行徑引發眾怒,動保人士向陸戰隊及國防部抗議,要求懲處虐狗士官兵和相關人員,陳祐才和拿鐵鍊吊死狗的張峰瑜被各記大過一次,調離現職,列為汰除對象,胡家瑋則遭禁足,並依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送辦。
高雄地檢署調查認定陳祐才僅因不滿小白狗在營區遊蕩,命張峰瑜「讓小白消失」,張男隨即與胡男先以木棒虐打小白狗,再用鐵鍊活活吊死後丟入海中,過程張男以手機全程拍下上傳LINE群組,去年12月間偵結依違反動保法起訴3人。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今年6月審結,依違反動保法各處陳祐才與張峰瑜、胡家瑋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10至15萬元,其中張男、胡男因犯後態度良好,獲緩刑2年,緩刑期間保護管束,服義務勞務120小時及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全案可上訴。
陳祐才(遭強制退伍)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上訴,審判長莊崑山、陪席法官王憲義、受命法官林家聖認為陳祐才已知錯,且已遭受懲罰,經此教訓應知所警惕,應給予年僅25歲年輕人一次機會,宣告緩刑3年,判處6個月徒刑,併科罰金15萬元,並服15 0小時勞務及接受3場次法治教育。106112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