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遊說案更二審 李明憲李鎮楠無罪
2017/8/31 12:12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1日電)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被控行賄立委案,最高法院去年3月判前立委蔡煌瑯、廖本煙、趙永清等6名立委無罪定讞,另將李明憲和李鎮楠發回更審。高院更二審今天判李明憲和李鎮楠無罪,還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控,牙醫師公會為推動「國民口腔健康促進法」立法,並將口腔疾病納入健保,以每人新台幣50萬到350萬元不等代價,行賄8名第5屆立委,包括蔡煌瑯、趙永清、張蔡美、邱創良、楊富美、廖本煙、李明憲、李鎮楠及蔡煌瑯胞兄蔡朝正,9人都被起訴。
一審認定牙醫師公會推動這項法案,目的是促請政府重視國民口腔健康,沒有藉修法獨厚牙醫師或讓牙醫師獲取特定利益,所有被告皆被判無罪。
但二審逆轉改判有罪,被告分別遭判刑7年2月至8年刑期不等,案經上訴,遭最高法院撤銷後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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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更一審宣判,除李明憲和李鎮楠各被判刑7年6 月、7年2月,其他蔡煌瑯等6名立委均獲無罪,經上訴,最高法院去年3月判6名立委部分無罪定讞,另將李明憲和李鎮楠部分撤銷發回。
高院更二審今天認定,無證據證明李明憲和李鎮楠收賄或索賄,判2人無罪。全案還可上訴。10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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