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父母涉偽造證件 申請越南兒童到台灣
2017/5/26 19:30(5/26 19:55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雲林縣26日電)台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多名越南女子、台灣男子涉偽造子女出生證明申辦護照到台灣案件,查獲阮姓女子及廖姓男子等34名「假父母」及以假證件到台灣的11名兒童及少年。
雲林地檢署今天表示,外交部中部辦事處於去年8月間,受理民眾與在台越南女子於越南所生親生子女申請中華民國護照時,發現子女在越南出生時,生母人卻在國內未出境的離譜情事,主動通報。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朱啟仁指揮偵辦,經追查發現,已取得中華民國籍的越南配偶阮姓女子等17人,與台灣廖姓男子等17人,分別於民國102年到105年間,以3000美元(約新台幣8萬9220元)到7000美元(約新台幣20萬8180元)不等代價,透過越南仲介,以不詳方式偽造小孩出生證明後,冒充越南籍配偶與台灣男子所生小孩,向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辦護照到台灣定居。
其中3名在申辦護照時被察覺有異,未獲核發護照,另有3名入境後,向內政部移民署提出定居申請時,資料不符不予許可,其餘11名兒童、少年都得到在台定居許可,這11人有3名就學,部分從事美髮、種田與採茶等工作。
由於涉嫌違反護照條例及偽造文書等罪嫌,全案由檢察官積極偵辦中。10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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