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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受家暴 婦人砍死丈夫判刑

2017/5/17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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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7日電)59歲邱姓婦人長期受丈夫家暴,丈夫受傷,她接回照料,仍遭口出惡言,邱婦不忍受辱又憂心醫藥費拖累子女,持菜刀砍死丈夫後自首,台中地院今天依殺人罪判處2年8月,仍可上訴。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60歲陳姓男子因酗酒在外流浪,平日居住在候車亭,去年11月陳男因在候車亭任意便溺,引發附近民眾不滿,點火燒毀陳男物品,企圖將他趕走,但火勢不慎燒到陳男,造成陳男身上多處燒燙傷。

邱婦將陳男接回家照料,但陳男除不斷討酒喝還對邱婦口出惡言,邱婦不滿長期受辱,憂心龐大醫藥費恐拖累子女,她持菜刀朝陳男嘴巴、臉部揮砍,陳男因失血過多死亡。

邱婦事後欲以絲巾勒自己脖子,但因中風的手無力未果,邱婦打電話報警自首。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邱婦長年受到言語、肢體暴力,因情緒爆發而起殺機,犯後隨即自首,加上被害家人也請求輕判,因此斟酌其刑,依殺人罪判處2年8月,仍可上訴。10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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