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欠稅千萬 因為這原因不需管收
2017/5/3 11:57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3日電)台中市一名鍾姓婦人,欠稅新台幣1000多萬元被發出禁止命令,她卻到高級餐廳用餐、搭機出國。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聲請管收,台中地院以她年事已高駁回,台中分署將提出抗告。
台中分署表示,鍾姓婦人(73歲)積欠97年度土地增值稅1334萬元,且曾到高級餐廳單筆消費2485元,民國102年便核發禁止命令,禁止她不得購買奢侈品、出國或到奢華商家消費等規定。
但台中分署卻又在105年發現,鍾婦曾兩次搭機到日本,分別為期6天與半年,向台中地院聲請裁定將鍾婦管收3個月。
但鍾婦女兒向法院表示,因母親年事已高、步履蹣跚,且又患有躁鬱症有賴他人照顧,出境機票與費用都由她負擔,擔心母親無法獨自在台生活才帶出國。
此外,鍾婦在被發出禁止命令後已逐步繳款,目前積欠稅金1271萬元,法官認為管收對人身自由保障影響甚大,加上無法舉證有明顯不履行義務的可能,因此駁回聲請。
台中分署認為,管收目的在於實現稅務公平正義,且在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第89條規定,奢華生活不論是自身支應或是第三人提供都在禁止之列,對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提出抗告。10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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