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運占立院一審無罪 占政院4/10判決
2017/3/31 14:34(3/31 14:44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王揚宇台北31日電)太陽花學生運動的三一八占領立法院案,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被告黃國昌等22人無罪,檢方將研議是否提上訴;三二三攻占行政院部分,北院日訂4月10日宣判。
三一八占領立法院案,北檢說,待收到判決書後,經研議再決定是否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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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民國104年2月10日偵結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抗爭(太陽花學運)衍生3案;三一八占領立法院,起訴時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的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黃國昌、學運領袖林飛帆與陳為廷等22人;三二三攻占行政院,依侵入住宅、毀損、煽惑他人犯罪等罪起訴學生魏揚等132人;四一一路過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起訴學生洪崇晏等4人。
四一一路過中正一分局案件部分,北院去年認定洪崇晏犯集會遊行法第30條的侮辱罪,判處拘役55天,被告蕭年呈、陶漢與撤丰安.瓦林及娜等3人分別觸犯妨害公務罪、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80天、30天與40天,都可易科罰金。案件經上訴,目前在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10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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