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凍國民黨帳戶 法院裁定停止執行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4日電)國民黨不滿永豐銀行帳戶及9張台灣銀行支票,遭黨產會凍結,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北高行今天裁定,行政爭訟終結確定前,停止執行。
黨產會日前發函給永豐銀行與台灣銀行,要求凍結國民黨9張支票與帳戶;國民黨9月30日委由律師致函永豐銀、台灣銀行,要求依據黨產條例第9條同意繼續使用存款,並向北高行聲請停止執行。
國民黨主張,永豐銀行帳戶用途為給付員工薪資、勞健保等;台灣銀行支票為永豐銀行資金不足時,作為員工薪資轉帳之用,現在這9張支票不能動,國民黨資金遭凍結,讓黨工薪水的發放與黨務運作出現困難。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則主張,根據國民黨申報公開的資料,足以顯示政黨收入來源不是正當黨產來源,屬於推定是不當財產,因此才要求國民黨不可以再將不當取得財產,用來支應任何必要開支。
此外,黨產會也說每個單位本於職權做該做的事,銀行會依規定做該做的事,黨產會沒叫銀行做什麼,只是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規定告訴銀行。
北高行審理後認為,永豐銀行部分,此處分欠缺行政處分的明確性要求,而且國民黨若無法發出員工薪資,將違反勞基法課予雇主應定期給付勞工工資規定,若不給付將受台北市勞動局裁處,屬於緊急情況。
至於9張遭凍結的台灣銀行支票,北高行表示,扣押令應以聲請人(國民黨)及第三人為共同處分對象才是合法,但原處分卻僅將台灣銀行列為正本收受者,國民黨反而列為副本收受者等,於法不合。此外,根據票據法相關規定,台灣銀行非必為國民黨的債務人,無黨產條例第9條第4項規定適用餘地。
北高行裁定,黨產會凍結永豐銀行帳戶、要求國民黨若要兌領其他9張支票,台銀應清償提存,這2個處分的合法性顯有疑義,國民黨聲請停止執行即屬有據、應予准許,因此在行政爭訟終結確定前,均停止執行。10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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