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修護工廠工會 要求華航停止打壓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機場11日電)重新獲核發牌照的華航修護工廠工會今天在修護工廠前舉牌,要求華航及修護工廠停止打壓工會,回復工會應有的權利。
華航修護工廠工會及桃園市產業總工會20多人,今天上午在華航修護工廠門口前舉牌並招開記者會,華航修護工廠工會理事長易湘岳等人帶隊,對華航及修護工廠提出訴求。
華航修護工廠工會指出,華航修護人員因工作權及原有工會運作不彰,無法反映員工勞動權益問題,因而籌組修護工廠企業工會,但成立後,卻因華航公司及華航企業工會向勞動部訴願,遭勞動部於105年5月10日發文撤銷工會牌照,要求桃園市政府重新處置此案。
他們說,在勞動部撤銷牌照後,華航修護工會不但因此失去會所、會務公假等工會應有之權益,其中三名主要幹部易湘岳、劉惠宗及朱梅雪,更因為協同5月底華航空服員爭取權益,動員工會會員參加5月30日華航集團勞工大遊行,而遭到公司約談,在過程中三人威脅將被解僱,最後劉惠宗及朱梅雪遭記大過處分。
華航修護工廠工會說,原本華航修護工會在勞動部裁決委員會申請裁決的105年勞裁字第7號案,以及就5月底幹部遭約談記過的32號案,勞動部都以工會牌照遭撤消為由暫停進行調查,致使在5月底工會幹部遭到打壓的關鍵時刻,全靠會員支持以及上級工會與友會力挺下,才度過難關。
他們指出,在工會幹部不斷奔走陳情、施壓抗議,及桃園市府就本案召開座談會,邀請專家學者調查討論下,華航修護工會於9月30日再次收到工會牌照,今天才開記者會正式對外宣佈。
他們要求華航公司及修護工廠停止打壓工會,回復工會包含會務假、會所、會費代扣等應有權利,也希望勞動部立刻重啟105年勞裁字第7號案32號案之程序,確認工會幹部劉惠宗及朱梅雪5月底因為工會行動遭記的大過,為不當勞動行為。105101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