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崎鄉長無期徒刑 嘉縣府:繼續停職
2016/10/7 17:18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縣7日電)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被控買凶殺警案,嘉義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王焜弘處無期徒刑。嘉義縣政府表示,依地方制度法應繼續停職。
王焜弘被控買凶殺人案,王焜弘、槍手劉瑞堂一審各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王焜弘的心腹黃俊源處有期徒刑15年6月,褫奪公權10年;劉瑞堂的兒子劉家瑋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嘉義縣政府表示,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第2款規定,地方行政首長涉嫌犯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罪者,應予停職。
縣府指出,王焜弘因刑事訴訟程序羈押中,先前已由縣府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第3款停職中;今天下午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有罪,縣府將依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繼續予以停職。10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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