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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晶華余董詐7億 二審重判12年

2016/8/13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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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3日電)一名余姓男子自稱是「晶華余董」,長期租用晶華酒店行政套房作為詐騙辦公室,並以投資股票、開發土地等名義誘騙他人投資,共詐騙約新台幣7億元,二審高院加重判他12年。

判決書指出,年逾60歲的余男自民國95年起便自稱是「晶華余董」,並長期以每個月新台幣25萬元租金包下晶華酒店內的行政套房作為辦公室,並僱用兩名司機駕駛賓士接送,出手相當闊綽。

而他也以投資股市、周轉現金、開發土地、投資晶華酒店為由進行詐騙,逢年過節還會到處送禮、發紅包,讓不少友人陷入錯誤,誤以為他真的是「老董」,而余男食髓知味,進一步結交警界、黑道、商界人士,甚至與電視台女主播交往。

未料騙局遭拆穿後,外界才得知他僅有國中畢業,但這時余男已潛逃至大陸地區打算另起爐灶,最後刑事警察局透過兩岸打擊犯罪機制,在去年5月間引渡回台,檢方偵結後依涉犯多項詐欺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他詐騙8名富商,騙走約7億元,因此判他9年6月,全案上訴二審後,雖然余男在庭上認罪,但台灣高等法院加重判他12年,全案可上訴。

另外,因為仍有多名被害人事後對他提出告訴,北檢日前已對他追加起訴,全案由法院審理當中。10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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