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火燒車 桃檢確認沒有雲端硬碟
2016/7/22 15:47(7/22 15:56 更新)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廖壬楷桃園22日電)國道火燒車釀26死事故,桃檢指揮刑事局員警前往客運公司、旅行社等3個辦公地點搜索,確認並無裝設遠端車內影像儲存或雲端硬碟系統。
桃檢檢察官鄭朝光指揮刑事警察局科技研發科、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第一公路警察隊刑事組,持搜索票前往北市「玫瑰石通運有限公司」、「鉅龍旅行社有限公司」等3個辦公處所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據。
經確認公司並無裝設遠端車內影像儲存或雲端硬碟系統。另檢方也漏夜訊問目擊證人陳姓小貨車司機查明事故經過。
遺體相驗部分,昨天罹難者家屬入境後,檢方就在第二航廈D7候機室召開說明會,針對DNA採集作業流程與相關法律權益進行說明,現場發給簡體版相驗流程說明書,使家屬瞭解相驗程序及偵辦進度。
49名家屬中,因部分血緣較遠,目前僅採集血緣較近25名家屬檢體。檢體送刑事局進行DNA型別建檔,再交由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進行DNA型別比對,以確認罹難者身分。10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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