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給付核付案 改用簡訊通知
2016/5/31 14:18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31日電)勞工保險局今天表示,從6月1日起,將生育給付核付案件改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核定函。
為了響應節能減碳政策以及讓請領勞保生育給付的被保險人能獲得更即時的通知,勞保局將從6月1日起,將生育給付核付案件改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核定函。從當天起,請領勞保生育給付的民眾如果申請書「通訊方式」欄有填寫行動電話,勞保局就會在核發給付的次日以簡訊通知,來替代書面核定函。
勞保局表示,104年的勞保生育給付核付案件中,有9成以上有提供手機號碼,未來在申請書正面上方「通訊方式」欄內也會加註「本局核付後以簡訊通知,請務必詳實填寫行動電話」。
簡訊內容會通知請領勞保生育給付的被保險人,可以在收到簡訊後約5個工作日內至其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查詢金額;或透過戶政事務所核發之自然人憑證,利用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的e化服務系統(網址:https://edesk.bli.gov.tw/aa/)查詢。
如果是未填寫「行動電話」或有補發核定函等需求的被保險人,則仍維持現行作業方式以書面寄送核定函。10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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