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侵入工廠餵狗被告 判處拘役
2016/3/11 15:39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1日電)動保志工石姓女子侵入洪姓男子開設工廠內餵狗,洪男隔天發現散落的狗飼料,調閱監視器得知提告。高雄地方法院依侵入建築物附連圍繞之土地罪,判處石女拘役25天,得易科罰金。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石女於民國104年9月間發現洪男工廠內的犬隻缺水且無人餵食,擅自從電動鐵門縫隙鑽入工廠餵狗,不料隔天狗拉肚子,洪男也發現散落的狗飼料,調閱監視器得知提告。
洪男主張,石女多次擅自進入廠區餵狗,他曾當面勸導,也請里長出面調解,但對方依舊擅自進入餵狗,讓他十分困擾。
石女辯稱因發現洪男工廠養狗的環境不佳,她和動物防疫所人員曾宣導但無效,因此才硬著頭皮進入廠區改善。
高雄地方法院合議庭法官認為石女並非動物防疫所公務員,沒有法定職務,也無任何法規得據以進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洪男飼養的狗沒有遭受虐待或有立即、迫切的生命危險。
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依侵入建築物附連圍繞之土地罪,判處石女拘役25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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