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素如釋憲案 憲法法庭開庭
2016/3/3 09:22(3/3 11:01 更新)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日電)憲法法庭今天開庭審理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聲請釋憲案,檢辯雙方將激辯檢察官在偵查時聲請羈押被告,律師是否有權閱卷。
賴素如被控在台北雙子星案收賄,在民國102年3月遭檢方聲請羈押獲准,她在同年5月遭羈押期間聲請閱卷,遭法院裁定駁回定讞,賴素如認為這違反憲法保障的訴訟權及人身自由權,透過律師李宜光聲請釋憲獲准。
司法院大法官召開憲法法庭,本案有三項爭點,一、限制辯護人在聲請羈押程序閱卷與偵查不公開原則的關係為何?二、聲請羈押被告程序有無武器平等原則的適用?三、依據憲法,是否應許被告的辯護人在聲請羈押被告程序中有檢閱聲請羈押卷宗權利?涉及被告及辯護人的何種憲法上權利?其得限制範圍及方式為何?
出庭者包括賴素如、李宜光,司法院代表人是刑事廳長蔡彩貞、法官胡宜如、陳思帆;法務部由部長羅瑩雪帶領檢察官朱朝亮、蔡秋明、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蔡碧玉。鑑定人則是學者楊雲驊、陳運財、林超駿、律師賴彌鼎。10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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