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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拋摔毛小孩致死 醉男遭判6月

2016/1/18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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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18日電)陳姓男子去年7月間暫住楊姓表弟家,酒後將表弟飼養的紅貴賓犬從6樓高處丟下慘死。基隆地院審理後,判陳男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陳男去年7月26日晚間9時多,上半身赤膊走到基隆市百五街騎樓,先用腳踢表弟飼養的紅貴賓,再將犬隻抓起,走過馬路後拋摔;晚間10時多,再把紅貴賓從頂樓加蓋處往外丟落到1樓路面,導致紅貴賓當場死亡。

陳男在檢察官偵訊時辯稱,「我沒有在1樓踢狗,下班後回到6樓,看狗捲成一團,口吐白沫,我打開狗項鍊,牠不會動,我把牠打一打,牠就叫幾聲,我當時有喝酒,不知道怎樣,就把牠丟下」。

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陳男確有以腳踢狗、將狗抓起拋摔,及從樓上丟下樓,認定陳男辯詞無從採信。基隆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致動物死亡」罪,判陳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或勞役,且併科新台幣12萬元罰金,全案可上訴。10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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