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壽掏空案 黃正一盼交保遭駁
2015/11/29 10:20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9日電)前幸福人壽董座鄧文聰被控掏空案,同案在押被告75歲的黃正一日前稱有心臟病急需開刀而聲請交保,但台北地院裁定駁回。
檢方起訴指出,幸福人壽前後任董事長黃正一、鄧文聰以投資名義,將幸福人壽資產搬到香港EFG銀行供兩人質押借款,藉此掏空幸福人壽約130億元。特偵組依違反保險法、證交法及洗錢防制法起訴兩人,案件移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台北地院8月31日針對本案首次開庭時,認定黃正一犯罪情節重大且有逃亡之虞,當庭裁定羈押。
黃正一日前聲請交保停押,主張自己高齡75歲,長年罹患糖尿病、心臟病,萬一發作會有生命危險,醫生建議他盡快開刀安裝支架,台北看守所無法提供適當醫療照顧;他若獲交保絕對不會逃亡,會配合審判。
但台北地院合議庭評議後認為,黃正一罹患的冠狀動脈硬化性心臟病,主要是因年齡增長等因素所致,與他是否遭羈押無關。法官也未收到北所通報,指稱他罹患重病無法在監所內治療,他在所內也持續就診治療,可見不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因此裁定駁回他的聲請。10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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