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親家黃百祿 涉背信遭起訴
2015/11/26 16:07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6日電)前總統陳水扁的親家黃百祿,涉嫌以公司承做工程需要資金為由,向互助會借款30億餘元,又指示公司會計開出不實支票,轉入互助會帳戶,台中地檢署今天依背信等罪嫌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黃百祿擔任金棠公司管理部協理時,在民國92、93年間,以金棠公司承做淨水處理設備工程、水處理設施建造案等,亟需資金為由,向鉅眾公司總裁葉信村洽談借款。
雙方循大台中互助會的借款程序,由金棠公司負責人郭興中加入互助會,再以會員名義申請借款,黃百祿擔任實際借款人,並以郭、黃名下的金棠公司股票作為擔保質押,至93年4月底,累計借款新台幣30億餘元。
金棠公司為解決財務困境,在93年5、6月間辦理現金增資,葉信村為掌握金棠公司實際營運,以人頭認股6000萬股,成為金棠公司的隱名股東,實際介入公司營運。
隔年,郭、黃因公司資金動用發生糾紛,郭、黃、葉3人達成協議,黃將金棠公司銀行帳戶印鑑章交由葉掌管,鉅眾公司正式進入金棠公司取得實際經營權,葉成為金棠公司實際負責人。
黃為償還他個人向大台中互助會借款利息,與葉、郭明知金棠公司實際上並未取得菲律賓淨水設備工程,93年7月間,黃、郭指示不知情的金棠公司會計以「預付菲律賓設備款」「業務需要」等不實事項,開出支票2億多元。
2億多元的資金,輾轉匯入大台中互助會帳戶。經金棠公司提告,台中市調處展開偵辦,台中地檢署今天依背信、違反會計法將黃百祿等4人起訴。10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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