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三商美邦拒賠敗訴 法官:胸部撞擊死亡

2015/11/3 13:4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3日電)劉姓男子去年在工地滑倒送醫不治,保險公司認為肇因是劉男自身心臟疾病,拒絕理賠意外險;法官判決認為,意外是造成劉男死亡最重要、直接原因,判決保險公司敗訴。

劉男於民國90年起向三商美邦人壽投保20年壽險,附加個人傷害保險,約定意外身故及殘廢保險金為200萬元。他去年在工地搬運電風扇及木料時,因重心不穩滑倒,導致左胸膛撞擊電風扇後側馬達凸起處,當場呼吸困難,經送醫仍不治死亡。

不過,保險公司卻認定劉男死因為「肥大性心肌症」,僅理賠壽險部分,拒絕理賠意外險。

台中地方法院行政庭長莊深淵指出,法官依據檢察官開立的相驗屍體證明書與解剖報告書,確認劉男發生死亡結果的歷程應為搬物上階梯時,不小心跌倒,身體往前趴時撞擊到胸部,以致於劉男原本有肥大病變的心臟受到撞擊而產生心律不整,導致「心因性休克」而死亡。

莊深淵表示,劉男死亡是因跌倒以後胸部受到鈍擊的結果,並非純粹只是因為劉男疾病所導致。

因此,法官認為,既然意外是造成劉男死亡最重要、直接,而且發生作用的關鍵因素,就符合兩造當事人意外險保險條款的定義,因此判決三商美邦人壽應給付200萬元。全案可上訴。104110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