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網路發文謊稱遭搶 警方裁罰
2015/10/23 16:17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新北市23日電)日前臉書粉絲團爆料,指張姓女子在新北大道遭搶,警方深入調查後發現,全案是不實謠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警方指出,臉書社群網站「新北新鮮事」社團,19日發布訊息,「昨天晚上8時20分,經過全興路跟新北大道路口,被搶的張姓小姐口述,2位年輕人騎這輕型機車,一個壯碩、一個瘦約20至30歲,2位搶劫1個拿棍棒1個拿尖的刀子,叫張小姐拿出錢財,張小姐不願意,就被毆打成傷被搶走幾千塊…」,引起民眾恐慌。
新莊警分局主動調查,調閱相關監視器依所述案發時間、地點查證,並沒有發現有疑似搶奪情形,警方陸續通知粉絲團許姓管理員、蔡姓粉絲團成員及自稱被害當事人張小姐等到案說明。
社團管理人許姓男子到案表示,發文內容是轉貼自1名蔡姓社團粉絲成員,聽1名張姓女子所述。
經警方通知當事人、40歲的張女到案釐清案情,張女一開始還堅稱是遭強盜,且表示搶匪還撥電話給她表示要還她新台幣1000元,員警提出質疑及並提出相關調查資料,最後才突破張女心防,坦承是因遺失1000元怕被責怪,向友人謊稱遭搶劫。
全案警方依構成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依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5款裁罰。
警方呼籲,在網路憑空捏造、竄改發文或擅自發布未經證實訊息,而影響社會安寧秩序,都是觸法行為,最高可處3萬元以下罰鍰,網友們發文務必謹慎,不可為了一己之私或好玩,而觸犯法令。10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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