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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自強案纏訟20年 首次逆轉無罪大事記

2015/9/1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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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日電)徐自強案纏訟20年,高院更九審今天首次逆轉判徐自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以下為本案大事記。

--1995年9月1日,富商黃春樹遭綁架殺害。

--1995年11月17日,士林地檢署依照懲治盜匪條例擄人勒贖罪嫌,起訴徐自強,陳憶隆,黃春棋和黃銘泉;黃銘泉後來死亡。

--1996年5月16日,陳憶隆,黃春棋被士林地方法院判處死刑。徐自強後來投案。

--1996年11月23日,徐自強一審被判處死刑。

--1997年~1999年,台灣高等法院四度判處徐自強等三人死刑,但四度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1999年11月16日,高院更五審判處徐自強等三人死刑。

--2000年4月27日,最高法院維持更五審判決,判處徐自強等人死刑定讞。

--2005年5月26日,檢察總長第五次提非常上訴後,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2009年12月8日,高院更六審,徐自強死刑。

--2011年11月25日,高院更七審,徐自強無期徒刑。

--2012年5月18日,高院更八審,徐自強無期徒刑。

--2012年5月19日,受惠速審法徐自強獲釋。

--2015年9月1日,高院更九審,徐自強改判無罪。全案可上訴。10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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