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搶計程車 王俊欽槍決伏法
2015/6/5 19:21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5日電)「你判我死刑好了」專挑計程車司機下手的王俊欽民國92年9月落網時囂張地說。他今天傍晚在台南看守所槍決伏法。
綽號「胖子欽」的王俊欽,身負柔道4段,卻因毒品等案服刑7年,出獄後沈迷網咖電玩,缺錢花用時,專挑計程車司機下手。
王俊欽92年6月在台南市中華路搭上計程車,黃姓司機索取車資,王俊欽說沒錢。黃姓司機準備報案,卻被王俊欽取出預藏尼龍繩勒住及過肩摔致死,再被棄屍嘉義中埔山區。
警方專案小組92年9月在台南市網咖逮捕王俊欽,王俊欽還惡狠狠地說「你判我死刑好了」,一副囂張的模樣。
警方調查,王俊欽缺錢時就攔計程車,持手槍型打火機佯稱是「掌心雷」手槍,抵住被害人頭部,搜括財物,司機若是女性,就押車到偏僻涵洞,直接在計程車上性侵。
王俊欽在中南部以相同手法,犯下至少15件強盜案,其中5名女性駕駛遭強暴。受害人遍及台中、雲林、台南及嘉義等縣市。10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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