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執勤態度差 議員要求改善
2015/5/21 16:03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1日電)苗栗縣議員謝芳紋今天在議會質詢時指出,員警執勤開罰單口氣不佳,容易引發民怨,她日前更曾親身經歷,要求警局再教育。
謝芳紋指出,日前深夜接獲選民服務電話,當事人酒後騎車遭巡邏員警攔下,她到場想先了解情況就被處理員警嚴正告誡「謝小姐,請你不要妨礙公務!」
謝芳紋說,員警既然稱她謝小姐,可見認得她是議員,但說話一點也不客氣,「對民意代表況且如此,更何況對一般百姓」。
她指出,民眾違規理當該罰,不會干預警方執法,但到場只是「關心」,而非「關說」;反倒是員警講話口氣、態度很容易引發民怨,要求警局對同仁的執勤態度再教育。
此外,謝芳紋也質疑,現行警察敘獎制度不合理,偵破一般竊案、查獲一般通緝犯可嘉獎2次,但查獲酒駕可記嘉獎3次,如為凌晨零時至6時深夜勤務更可提高為4次,恐導致「基層員警寧可抓酒駕,也不想辛苦辦刑案」。
苗栗縣警察局長王嘉衡表示,員警敘獎標準均依警政署相關規定辦理,相信同仁會全力做好轄區治安、交通維護工作;至於執勤態度方面,部分基層員警可能慣用警方制式用語「不帶感情」,造成民眾感受不佳,會再加強教育。10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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