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2顆鳳梨代價高 賠3千還法辦
2015/5/6 18:18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縣6日電)嘉義縣曾姓男子今天涉嫌至民雄鄉竊取2顆鳳梨解渴,遭果農人贓俱獲,除了賠償3000元外,還被依竊盜罪嫌移送。
警方表示,曾男於下午近1時左右,騎機車經過民雄鄉三興村的鳳梨園時,見四下無人,涉嫌竊取2顆鳳梨,準備離開時,被果農發現報警,警方到場,從曾男的塑膠袋起出2顆鳳梨。
曾男供稱,當時天氣炎熱,相當口渴,想吃鳳梨解渴,誤以為鳳梨園無人管理,才會隨手摘取2顆鳳梨。
警方指出,後來曾嫌以賠償新台幣3000元,與種植鳳梨的果農達成和解;為了解渴,曾嫌摘取2顆價值200元的鳳梨,不僅要賠償超過10倍以上的價錢,還要被移送法辦,真是得不償失。
警方說,曾嫌雖然與被害果農達成和解,但竊盜罪屬於公訴罪,警訊後,仍以竊盜罪嫌移送法辦。10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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