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政弊案 3被告維持交保
2015/4/28 15:05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8日電)獄政弊案被告蘇清俊等3人日前以500萬元到150萬元不等交保,檢方不服而提抗告,經高院發回。台北地院今天更裁仍維持原定。
台北地檢署偵結獄政弊案,認定王令麟等受刑人送禮賄賂獄政官員,藉此在獄中換來特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前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前台中監獄副典獄長趙崇智、前東森國際集團總裁王令麟、王令麟秘書胡曉菁等23人。
台北地方法院7日裁定在押被告蘇清俊、趙崇智、胡曉菁分別以新台幣500萬元、250萬元、1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限制住居、每週都需向轄區派出所報到,並且不得接觸其餘同案被告。經高院撤銷發回,北院今天開庭後,仍維持原裁定。10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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