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冒充礦泉水 賣給飯店牟暴利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4日電)陳姓夫妻及兒子抽取地下水冒充礦泉水販賣牟利,未曾將桶裝水送請相關衛生單位檢驗,每月營業額超過120萬元;初步清查該桶裝水流向高雄、屏東企業及飯店等業者逾2萬間。
高雄地檢署日前獲報陳姓桶裝水業者不法抽取地下水獲取暴利,經連日跟監蒐證,昨天指揮憲警人員會同衛生、環保局等單位,兵分7路搜索業者公司、製水地下工廠及販售地點,將陳姓夫妻及其兒子帶回偵訊,訊後3人都獲交保。
檢警人員當場查獲位於高雄大樹區的埔里企業行,自行在地下工廠內鑿井,業者未申請水源供應許可,卻違法抽取地下水,冒用其他水源過期的供應許可證編號,取信客戶,以「來自中央山脈深層泉水」、「通過環保署50項嚴格水質檢」等字樣出售圖利。
全案經檢察官漏夜偵訊至今天凌晨3時左右,陳姓夫妻及兒子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攙偽假冒罪的罪嫌重大,諭令陳姓父子各以新台幣30萬元、陳妻以10萬元交保。
雄檢說,陳姓夫妻及其兒子均坦承在地下工廠內違法鑿井,以深水馬達抽取地下水混充礦泉水裝桶販售。
雄檢調查,該企業行販售標示「荷多益埔里真水、荷多益天然水、荷多益礦泉水、荷多益竹碳高氧水、荷多益悅白純水、歐嗨呦見樂純活水、荷多益鹼性鈣離子水、荷多益住白見樂活水、荷多益超純水」9種桶裝水產品,其中水源僅部分購自合法廠商,光是上個月業者合法進貨100多噸,卻賣出200多噸。
陳姓被告坦承自民國100年起為節省成本,將部分合法購入的水,與在地下工廠內違法抽取地下水均裝入水塔內混攙,再以每桶16公升或20公升裝桶販售。
營業期間,陳姓被告未曾將桶裝水送請相關衛生單位檢驗,即以每桶16公升賣65元至80元,每天販售約500桶,每月營業額超過120萬元,初步清查該桶裝水流向高雄、屏東企業及飯店等業者逾2萬間。
高雄地檢署並指示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環保局就相關產品抽樣檢驗。1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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