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育嬰留職停薪 續保條件放寬至6個月2015/3/31 15:30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31日電)勞保局今天表示,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繼加勞(就)保資格條件,由原需於單位任職滿1年,放寬為任職滿6個月。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