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13學童 教會長老判18年
2015/3/30 19:07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30日電)屏東縣1名社區教會長老被控長期染指教會的男、女童,被害學童多達13人,屏東地方法院依多項妨害性自主罪判他18年。
根據法院判決書,被告自2010年8月到2014年6月,利用長老身份,在主日學外的時間,邀請學童到家中玩電腦,再伺機撫摸學童下體或胸部,總共有11名男童和2名女童受害,最大12歲,最小7歲,其中有4名男童被迫口交及性侵。
法官認為,被害人都未滿14歲,心智還沒成熟,被告竟為逞一己私慾,連續對13名被害人強制猥褻32次和強制性交5次,依多項妨害性自主罪名,判刑18年。全案可上訴。被告目前仍羈押在看守所。10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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