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共空間遛狗要繫繩 飼主違規可罰逾12萬元
(中央社記者吳昇鴻新加坡18日專電)在新加坡公共場所遛狗,飼主須為犬隻繫繩,並確保犬隻受到適當控制,違規者可被處以最高新幣5000元罰款(約新台幣12萬3800元)。若犬隻傷人, 飼主也需向傷者支付最高新幣2000元(約新台幣4萬9500元)賠償。
去年底,一名新加坡男子帶著飼養的鬥牛㹴在戶外活動,沒有為其繫繩和戴嘴套,隨後鬥牛㹴攻擊路過的柴犬,也導致柴犬飼主被拖拉至路面受傷。鬥牛㹴飼主遭罰新幣4500元。當時法庭文件顯示,飼主曾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9月間,數次未遵守繫繩和戴嘴套的規定。
新加坡國家公園局動物與獸醫事務組曾發聲明表示,飼主在公共場所為犬隻繫繩,遇到其他寵物,在互動前應徵得寵物主人同意;飼主與未飼養寵物的人會面時,也應將犬隻帶在身邊保持距離。按照規範,除了鬥牛㹴,杜賓犬、德國牧羊犬、獒犬及相關混血犬等特定狗種,也須在公共場所戴上嘴套。
2020年新加坡宏茂橋一隻雪納瑞犬咬傷居民,國家公園局向飼主開罰,並指示飼主須帶這隻狗接受強制訓練。
根據新加坡法規,在公共場所,飼主須為狗繫繩,違規者可被處以最高新幣5000元罰款。若飼養的犬隻傷人,也需向傷者支付最高新幣2000元的賠償,治安法庭(Magistrate’s Court)亦可對涉案犬隻判死。
正氣律師事務所創辦人蕭錦耀曾在聯合早報報導中表示,受害者可對飼主提起民事訴訟,索賠範圍不只醫療費,也包括收入損失等。
此外,想在新加坡飼養貓狗也有相關規範,聯合早報等當地媒體報導,新加坡當局去年指出,所有寵物貓須在2年過渡期內申請執照和植入微晶片,以利當局追蹤貓隻。飼主在申請執照前須上網完成寵物飼養課程,首次為寵物狗申請執照者同樣須完成課程。(編輯:周永捷)11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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