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令以色列防止種族滅絕 各國反應一次看
(中央社記者施婉清開羅29日專電)國際法院26日作出臨時判決,命令以色列採取措施以防止在加薩發生種族滅絕行為後,各國對於判決的反應大相徑庭。美英不贊同種族滅絕指控,西班牙和土耳其表示歡迎這項裁決。
什麼是種族滅絕?
種族滅絕(genocide)最早由波蘭籍猶太法律學者萊姆金在1944年提出,指人為、系統性、有計劃性對一個或一些種族、民族、宗教或人民團體進行全部或局部屠殺。(法律學者對於「局部」的程度仍存在爭議)
聯合國大會1948年12月9日通過第260A號決議「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簡稱CPPCG條約,於1951年1月12日生效。其中第2條對種族滅絕行為定義如下:
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國族、族群、種族或宗教團體,犯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 殺害該團體成員。
- 致使該團體成員在身體或精神上遭受嚴重傷害。
- 故意使該團體處於某種生活狀況下,以毀滅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
- 強制施行辦法,意圖防止該團體內成員生育。
- 強迫轉移該團體之兒童至另一團體。
綜合法國國際廣播電台(RFI)、法新社(AFP)、埃及媒體金字塔報(Al Ahram)和卡達的半島電視台(Al Jazeera))報導,各國發出聲明,對裁決表達不同的立場和看法。
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波瑞爾(Josep Borrell)與歐盟委員會在聯合聲明中指出:「歐盟期待這些裁決得到全面、立即和有效的執行。」
德國雖然不同意種族滅絕的指控,但也認為以色列必須遵守命令,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加薩走廊發生種族滅絕。
法國認為種族滅絕需有明確意圖,法國外交部聲明,以色列應嚴格遵守國際人道主義法。
強烈批判以色列攻擊哈瑪斯的歐洲國家中,西班牙是其中一個。西班牙總理桑傑士(Pedro Sanchez)在社群媒體X(前身為Twitter,推特)說:「我們歡迎國際法院的裁決,並呼籲各方執行法院頒布的臨時措施。」
27日在西班牙首都馬德里,約有2萬人上街遊行支持巴勒斯坦人。以色列和西班牙的關係,已因馬德里當局在這項議題上的立場而惡化。
美國認為有關種族滅絕的指控沒有根據。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表示,以色列有權依據國際法來確保不會再發生被突襲的事件,且法院沒有就種族滅絕作出結論,也沒有在判決中要求停火,但是呼籲哈瑪斯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扣押的以色列人質。
英國政府表示,以色列有權針對哈瑪斯進行自衛,此案無助於實現持續停火的目標。英國外交部聲明表示,以色列在加薩的行動不能被描述為種族滅絕。
作為控方的南非,認為此一裁決是「決定性的勝利」,且會繼續在全球機制中,保護加薩巴勒斯坦人的權利。
至於被告方的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痛批法院的判決「駭人聽聞」。他認為,南非的指控是剝奪以色列自衛的基本權利,和對猶太國家的公然歧視,並表示以色列將繼續根據國際法來捍衛自己和其公民。
掌管約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巴勒斯坦權力機構,AP)對命令中的臨時措施表示歡迎。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外交部長馬里奇(Riyad al-Maliki)認為此裁決維護了人道和國際法。
在去年10月7日突襲以色列的巴勒斯坦伊斯蘭武裝組織哈瑪斯(HAMAS),讚揚判決有助於孤立以色列,並揭露以色列在加薩犯下的罪行。
約旦河西岸拉馬拉市政委員會委員法哈特(Lubna Farhat)表示,對法院未下令以色列停止軍事行動的判決感到失望。她說,巴勒斯坦人最想要的就是立即停火。
埃及外交部表示,埃及期待國際法院要求以色列立即對加薩停火。
土耳其總統艾爾段(Recep Tayyip Erdogan)對判決表示歡迎,強調判決很有價值,並表示希望停止對平民襲擊。
卡達發布聲明表示歡迎法院判決,這是人道主義和法治及國際正義的勝利,以色列必須採取一切措施,在加薩戰爭中停止違反種族滅絕公約的行動。
沙烏地阿拉伯對國際法院判決中的緊急措施表示讚賞。沙國外交部在聲明中重申,沙國完全拒絕以色列的占領行為,以及違反聯合國種族滅絕公約的作法。
伊朗外長阿布杜拉希安(Hossein Amir-Abdollahian)祝賀南非和巴勒斯坦人民在國際法院取得「成功」,並呼籲將以色列領導人「繩之以法」。(編輯:馮昭)11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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