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中國家洪災 環保人士稱富國發展經濟衝擊氣候得「賠償」
(中央社紐約25日綜合外電報導)巴基斯坦今年的洪災促使環保人士加強要求製造汙染的富國補償開發中國家,因富裕國家大量使用化石燃料來發展經濟,窮國卻承受了氣候危機造成的毀滅性衝擊。
法新社報導,目前各界偏好使用「損失與損害」(loss and damage)償付一詞來形容這項概念,但一些倡議人士希望將這項議題進一步塑造成「氣候賠償」(climate reparations)。
環團除了使用更強硬的用語,也要求取消窮國債務。這些國家花費大筆預算來償還外債,而不是把錢用於加強自身韌性,來因應環境快速變遷。
曾為巴基斯坦進行氣候協商的比利時氣候行動人士甘尼(Meera Ghani)告訴法新社:「歷史上不只有工業革命導致排放和碳汙染增加的先例,還有殖民主義歷史,以及擷取資源、財富、勞力的歷史。氣候危機是連鎖壓迫體系的一種表現形式、是一種殖民主義形式。」
這種想法可回溯至數十年前,起初推動者是易受海平面上升影響的小型島國,但巴基斯坦今夏因空前雨季降雨釀成災難性洪患,為此想法再添動力。
巴國洪災造成近1600人死亡、數以百萬計的人流離失所,經濟拮据的巴基斯坦政府預估損失金額約300億美元(約新台幣9542億元)。
倡議者指出,南方世界(Global South)最易承受災變的國家,最不用為氣候變遷負責,例如巴基斯坦排放的溫室氣體占全球不到1%,而20國集團(G20)排放量卻占了全球8成。
國際上目前因應氣候變遷的方式為「減緩」(mitigation)與「調適」(adaption),前者係指減少溫室氣體,後者則是改變體制和改善基礎建設,來因應積重難返的氣候變遷。
提倡「損失與損害」償付的人,不只要求提供調適用的融資,也要求補償各國無法承擔的多重氣候衝擊。然而當前就算是比較溫和的調適融資目標也欲振乏力。
先進經濟體曾經同意要在2020年前,提供低開發國家1000億美元。這份承諾食言了,而且已調度的資金大多是以貸款形式而來。
美國印第安納州聖母大學(University of Notre Dame)環境與和平研究助理教授哈雅特(Maira Hayat)說:「我們的出發點是,北方世界(Global North)須為地球今日的狀態負起大部分責任。」
「製造很少溫室氣體的國家為何應該向他們開口求援?而且主要形式還是附帶繁重還款條件的貸款?」
「如果這種說法讓某些人不開心,下一步應該去研究可能原因─他們是質疑歷史嗎?抑或是接受某些歷史過往,會對現在造成影響?」
然而倫敦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 London)批判地理學教授穆斯塔法(Daanish Mustafa)認為,這種說法「除了修辭上占上風,沒什麼作用」。
穆斯塔法常將世界當前的困境歸咎於北方世界,但他也說,巴基斯坦領導階層的行動及其選擇的政策,加劇了這場洪水和其他災難,要推動寬恕他們的說法,他抱持謹慎態度。
世界氣候歸因組織(World Weather Attribution)的氣候科學家也發現,氣候變遷可能導致了巴基斯坦洪水,但「人類聚落、基礎建設(民宅、建築物、橋梁)、農地太接近氾濫平原」和其他在地因素,也促成了毀滅性衝擊。
穆斯塔法說,巴基斯坦本國排放量在全球占比雖低,仍舊快速增加,且好處流向少數菁英,巴國應該追尋低碳的替代發展道路,而非「模仿西方」並使自身受害。(譯者:楊昭彥/核稿:林治平)11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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