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通訊專利侵權官司 美法院確認蘋果宏達電勝訴
(中央社華盛頓31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上訴法院今天確認蘋果公司(Apple Inc)、宏達電和中興通訊有關設備進口侵犯無線通訊科技專利的官司獲得勝訴。
路透社報導,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裁定,上述企業的智慧手機、智慧手錶、平板和其他長期演進技術(LTE)裝置未侵犯INVT SPE LLC持有、原屬Panasonic兩項專利權。
蘋果、宏達電和中興及其委任律師未回應置評要求。
INVT是一家專利持有公司,附屬峰堡投資集團(Fortress Investment Group LLC)管理的投資基金。峰堡投資集團則為軟銀集團公司(SoftBank Group Corp)旗下事業。
蘋果和英特爾(Intel)之前在不同官司中提告峰堡投資集團和INVT等附屬事業,控其囤積數以千計專利並強索授權費違反了反托拉斯,但去年遭判獲得勝訴,蘋果不久後撤告,目前此案仍在上訴。
INVT於2018年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投訴蘋果、宏達電和中興,控稱這些企業使用LTE無線通訊標準的裝置侵犯其專利,並請求禁止涉侵權的設備進口。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於2020年對蘋果、宏達電和中興做出裁決,並由聯邦巡迴上訴法院3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今天確認這項裁決。
合議庭法官陳中和(Raymond Chen)指出,這些裝置未違反INVT專利,因為這些裝置運作不同於這項專利內容。聯邦巡迴上訴法院表示,這些裝置在接收和處理數據訊號方面不同於INVT的專利技術。
聯邦巡迴上訴法院還發現,這項專利對LTE標準不是必備,且這些裝置備並非僅因具備LTE功能而構成侵權。(譯者:徐睿承/核稿:劉文瑜)111090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