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歧見中通過槍枝安全法案 拜登25日簽署
(中央社華盛頓24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最高法院昨天才剛裁定人民有權在公共場所攜槍,聯邦眾議院今天就緊接在參議院之後通過30年來第一項重大槍枝安全法案,將送交總統拜登簽署成法。
眾院以234票贊成、193票反對的表決結果通過了法案。所有民主黨籍眾議員一致贊成,另有14名共和黨人支持。
主要執法團體也力挺這項法案。但對美國槍枝製造商和全國步槍協會(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而言,這是少見的挫敗。
聯邦參議院昨晚先以65票贊成、33票反對的結果通過法案,其中有15名共和黨人投支持票,包括參院少數黨領袖麥康奈(Mitch McConnell)。
白宮表示,拜登將於25日上午簽署法案。
槍枝管制在美國社會向來是意見最分歧的議題之一,國會過去多次嘗試增加新的管制措施都沒有結果,直到今天才成功。
法案內容不如拜登等民主黨人期望的那麼廣泛,其中包含協助各州避免讓有威脅性的人擁槍的條款,並補上所謂「男友漏洞」(boyfriend loophole),禁止販售槍枝給那些因虐待未婚伴侶而被定罪的人。不過,法案並未禁止販售突擊式步槍和大容量彈匣。
眾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在辯論中說:「這項法案…包含數項強硬措施,為的是拯救人命,不只是可怕的大規模槍擊,還有每天都在發生的槍枝犯罪屠殺、自殺和悲慘意外。」
這項法案在背景調查方面採取了一些措施,首度允許查閱有關青少年重大犯罪的資訊,且不准販售槍枝給有家暴犯罪紀錄的人。
法案還提供新的聯邦資金,供實施「紅旗法」(red flag laws)的州運用。「紅旗法」意在避免讓那些被認定對自己或他人構成危險的人持有槍枝。
共和黨籍眾議員喬丹(Jim Jordan)說,民主黨人「今天緊咬守法美國公民的第二修正案自由」。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保障人民持有及攜帶槍枝的權利。
美國最高法院昨天以6票贊成、3票反對的表決結果,推翻了紐約州限制隱密攜帶手槍出門的措施,認為這項自1913年以來實施的法律違憲。
路透社提到,最高法院的裁定和國會通過的槍枝安全法,呈現出美國社會對槍枝管制的態度極為分歧。
全國步槍協會作為美國最強勢的槍枝遊說團體,稱最高法院的裁定對美國擁槍人來說是巨大勝利,並抨擊槍枝安全法案「毫無意義」,「只會侵犯守法公民的權利」。
美國人均擁槍數量在全球居冠,每年的大規模槍擊案件數也是富裕國家中最多,因此一般認為國會通過的槍枝安全法案不夠有力。
美國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CDC)今年5月10日發布報告指出,2020年,美國的槍枝致死率暴增到35%,是1994年以來最高點,尤其在年輕非裔男性群體中最嚴重。(譯者:曾依璇/核稿:戴雅真)11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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