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祭3個月防疫禁足令 西班牙憲法法院判違憲
(中央社馬德里/巴塞隆納14日綜合外電報導)西班牙憲法法院今天判決,政府於去年疫情爆發之初實施的居家防疫禁足令不合憲。但另方面,加泰隆尼亞等地區因疫情再起,要求法院批准重施宵禁與防疫措施。
西班牙總理桑傑士(Pedro Sanchez)左派政府為了遏阻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擴散,在2020年3月14日宣布為期3個月的國家緊急狀態,政府因此得以短暫限制人民自由,諸如移動自由等。
在疫情肆虐期間,西班牙對人民祭出歐洲最嚴格的封城令數週,僅允許民眾在無法居家辦公時出門工作、出外採買食物、藥品或就醫。
極右翼民聲黨(Vox)對此提起告訴;憲法法院作出判決,並在聲明中指出,憲法法院已廢止了國家緊急命令有關人民自由遷移的部分條文。
憲法法院同意民聲黨的論點,認為對人民移動實施的限制,必須通過「例外狀態」;與緊急狀態不同的是,例外狀態需經過國會批准,而非僅需內閣同意。
法院指出,在投票表決中,有6位法官贊成、5位反對。
在國家緊急狀態下,民眾若違反居家防疫禁足令將挨罰,這項判決可望為取消罰款鋪路。
另一方面,為遏止Delta變種病毒蔓延,特別是未接種疫苗的年輕族群感染率大增,西班牙許多地區紛紛重施宵禁等防疫措施。
東北部加泰隆尼亞地區今天向法院申請,要求批准在疫情最嚴重的幾個城市實施宵禁,包括巴塞隆納。北部坎達布里亞地區(Cantabria)也準備祭出宵禁。
在加泰隆尼亞地區,20至29歲族群的COVID-19感染率已大幅跳升,每10萬人中就有3311人感染,而以西班牙全國平均感染率來看,所有年齡層每10萬人中有437人染疫。
人口約770萬人的加泰隆尼亞,在過去兩週內新增確診接近8萬例。(譯者:紀錦玲/核稿:張曉雯)11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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